发布时间:2010-09-28 00:00:00 点击次数:0
为加强古籍保护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建立完备的珍贵古籍档案,确保珍贵古籍的安全,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提高公民的古籍保护意识,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和合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要求,从2008年开始, 由文化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评选工作,现已进行了三次。
近期国务院公布了第三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我馆申报的《宋四子抄释》二十一卷(明嘉靖十六年即1537年刻本)成功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编号为08270),文化部为我馆颁发了证书。这是继2009年我馆获得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称号后,古籍保护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成就,极大地推动了古籍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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