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指南

一、办证须知

1.需办理借书证的读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本馆大厅,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每证交纳押金人民币100元或200元。无身份证的读者,也可持户口本到本馆二楼大厅服务台人工办理。

2.为更好地保护环境,本馆不再提供实体证(卡),统一使用电子借书证或身份证。

3.请已办理借书证的读者关注萍乡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我的图书馆】菜单中的【电子借书证】中进行绑定操作。

4.读者可通过身份证、电子借书证或原有的条码借书证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借还书手续。借书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二、注意事项

1.每证每次最多可借4册图书(总价不超过押金),借期30天。如在此期间未看完,可来馆或通过电话(6832781)、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办理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续借当日往后延期30天。

2.仅到馆阅览的读者无需办证;需查阅工具类或研究类文献的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参考咨询室(二楼)、历史文献室(三楼)进行查阅。

3.需退证的读者,原则上要使用一年后方可退证。办理退证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二楼大厅服务台办理。



0799-6832781